各位老师、同学们:
文明城市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评价标准。现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到了最关键时刻,为展现我市的精神文明新风貌,展示榆林新形象,特向各位老师、同学们发出以下倡议:
争当文明风尚的传播者。 学习、牢记、践行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、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、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地传承和履行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,弘扬时代主旋律。
一、规范个人言行,从我做起。不断修身律己,增强文明意识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自觉性,做知礼向善公民,塑造文明市民形象。学习身边优秀典型,发挥模范作用,及时劝阻身边的不文明行为。
二、改善城市环境,共建美好家园。要积极行动起来,自觉做到爱护市容,不乱贴乱画,不乱写乱涂,保持整洁干净;不乱扔乱放,不随地吐痰,不污染环境;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活动,大力整治环境卫生、力争创造整洁优美、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。
三、维护公共秩序,提升公共文明。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,爱护公共设施。坚决摒弃乱闯红灯、乱抢道、乱停乱放、乱穿道路和乱插队等不文明行为,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秩序和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,创造安全、文明、畅通的交通环境。积极参加爱护公物行动,保护街道、广场、园林公用设施,监督和举报损坏公物现象。
四、深化志愿服务,促进社会和谐。要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大力弘扬“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”的志愿服务理念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,培育文明和谐、积极向上社会风尚。
讲文明话、办文明事、做文明人、建文明城,我们义不容辞!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们的自觉参与!我们呼吁全体教职工和同学们行动起来,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!
附:
榆林市民文明行为守则
言语要文明,不粗言秽语、不喧哗吵闹、不围观起哄。
举止要文明,不插队加塞、不随地吐痰、不违规吸烟。
着装要文明,不蓬头垢面、不袒胸露背、不奇装异服。
用餐要文明,不铺张浪费、不剩菜剩饭、不酗酒劝酒。
出行要文明,不闯灯越线、不乱穿马路、不翻越栏杆。
驾驶要文明,不抢道抢行、不乱停乱放、不车窗抛物。
旅游要文明,不乱丢垃圾、不乱刻乱画、不损坏设施。
上网要文明,不信谣传谣、不乱转乱发、不沉迷网络。
生活要文明,不盲目攀比、不封建迷信、不破坏环境。
榆林市民文明公约
爱祖国,爱榆林,敬业奉献,从我做起;
我诚信,我友善,文明榆林,你我共建;
讲文明,讲礼貌,谦恭礼让,知书达理;
讲公德,守秩序,遵纪守法,崇德向善;
重家风,重家教,孝老爱亲,忠厚传家;
学榜样,做好人,热心公益,友爱互助;
勤学习,勇创新,移风易俗,树立新风;
倡环保,爱运动,绿色节俭,健康生活。